“初二现象”:生命教育不能缺席!
上海心灵花园心理咨询中心 文/季龙妹
媒体报道,2月21日下午,新学期第四天,深圳宝安区一名13岁男生在家附近坠楼身亡。据家长反映,出事前孩子班主任要求在家完成寒假作业再去学校上课。虽说孩子坠楼可能还有其他的原因,但寒假作业事件无疑是一个直接诱因。一个年仅13岁孩子的就这样逝去,令人感到痛心和惋惜!
从常理说,学校老师要求学生按照完成寒假作业,这是一个基本要求,几乎每个老师都是这样的,而且在放假前的时间里,老师会反复强调完成寒假作业,老师的要求于情于理很正常,也是老师的职责所在。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义务教育阶段,不管孩子作业是否完成,成绩如何,孩子是有上学权利的,孩子本应该在学校上课的时间,却在学校外面坠楼,家长、老师和学校恐怕都难辞其咎。在大人看来,补做寒假作业算不得什么大事,为什么会引发如此惨烈的后果?这和青少年心理成长的“断乳期”规律有关。
心理学上有个“初二现象”,是指初二的学生处于青春发育期发生的一系列现象,对应的是13至15岁左右的青少年。在这个年龄段,青少年身心急剧发展变化,存在着种种发展的可能性,美国心理学家霍林沃斯称之为“心理断乳期”。这个阶段的学生具有叛逆、盲目、易受外界影响、情绪容易激动、暴躁、成绩两极分化普遍、违纪违规频繁、存在心理障碍等特征,又具有可塑性、主动、追求独立等特点。因此,这个阶段既是发展的危险期,同时也不可避免的成为教育的关键期,多发让人痛心的悲剧。
仅以2017年4到5月的数据为例:淮阳一学生张某某和贾某某因琐事发生口角,班主任让贾某某站在走廊自我反省,老师走进教室后,贾某某从六楼跳下;四川省南充市第一中学一学生上完第一节课后,独自一人离开教室,从教学楼5楼纵身跳下,当场死亡。警方查明,死者生前因玩手机遭到其母亲两次批评,并抢夺手机;北京理工大学附中一男学生由于学习成绩不理想,被其父亲没收了手机,向其父索要手机未果后从家中11楼南侧阳台跳楼身亡,其母亲薄某某因儿子离世情绪不稳定也跳楼身亡;安徽毛坦厂中学一女生在教室传看不适合高中生阅读的课外书籍被班主任发现,班主任征得学生家长同意后,家长于当日傍晚将其带回家中。次日凌晨,该生在其家庭住处坠楼,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桩桩、一件件真实的案例触目惊心,自杀的直接原因看起来都很“常见”:“没收手机”、 “发生口角,被老师批评”、 “课堂传阅课外书,被批评”、 “考试作弊,被告知班主任”……等等。但在孩子那里,却变成不堪生命之重的“天大的事”。一些教育专家会给出应对建议,如不要给孩子太大压力,教会孩子排解负面情绪,给孩子挫折教育……这些都对。但我们是不是忽略了什么,为什么他们如此轻视生命?这么多孩子“草率”地结束自己的生命警示我们,在当下学校和家庭的教育里,似乎还缺少一个重要内容,那就是“生命教育”!
古话说“不知生焉知死”,还有一句话是“不知死焉知生”,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生命的意义。我们惯常忌讳与孩子讨论“生死”的问题,唯恐给孩子不良的诱导。也正因为如此,造成了“生命教育”(或“死亡教育”)空缺,造成孩子对生命的轻易置弃。白岩松在“追问生命尊严,医学的使命与关怀”的专题圆桌会上说:“中国人讨论死亡的时候简直就是小学生,因为中国从来没有真正的死亡教育。”
“生命教育”应该进入义务教育的课堂,对初中生,留出一定时间和空间,让他慢慢尝试,培养价值感;对高中生,就要和他一起正视一些问题,让他自己寻找合适的解决问题的方法。“生命教育”的目的,是要在死亡被文化变得不可言说的当下,让孩子认识到生命的有限,树立正确的生死观念,以正确的态度保持生命、追求生命的价值和意义。